稅務局與採訪錄音

稅務局與採訪錄音

國稅局在訪問納稅人時,越來越常採取訪錄音方式,並就其訪問標準作業準則(SPS)尋求納稅人的對採訪錄音的意見反饋。

重要的是:大多數採訪都是自願的。唯一的例外是在“稅務徵收管理法”第19條規定(提供國稅局要求一個人作證)下所談及的強制性的採訪。在適當的情況下,是以電子方式記錄(如採視頻記錄技術),並且不须要受訪者的同意。然而,由納稅人在初步調查會議出席和後續會議.一般都是自願性質的。

未來納稅人將被要求在面試前,同意是否記錄採訪資訊。納稅人有權根據1993年隱私法,可以不同意採訪被記錄。拒絕的原因並不重要,納稅人並不需要證明自己的決定,而拒絕採訪被記錄。 SPS草案並且建議國稅局要尊重納稅人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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